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以价值为立案标准吗-张振华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刑事辩护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以价值为立案标准吗”这一问题,我可以明确告诉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并非仅以价值为唯一依据,而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从涉案金额的角度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法律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具体数额标准由各地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即构成该罪,应依法定罪处罚。但这只是立案标准的一部分,并非全部。

其次,除了涉案金额,行为情节也是立案的重要考量因素。例如:

  • 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同类行为的,即便本次掩饰、隐瞒的数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也会予以立案追诉。
  • 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不论数额多少,均会予以立案。
  • 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或实施其他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掩饰、隐瞒行为,也会予以立案。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也会构成该罪的立案标准,如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或者实施掩饰、隐瞒行为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被视为“情节严重”,应依法立案追诉,并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综上所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既包括涉案金额的大小,也包括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因此,不能简单地说该罪的立案标准仅以价值为依据。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尽快咨询当地专业的律师或查看最新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准确地了解相关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希望我的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