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不发绩效奖金是否违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分析如下:
若绩效奖金属于固定工资组成部分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若绩效奖金是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的固定工资组成部分(如每月固定发放的绩效基数),则产假期间应当全额发放。此时用人单位扣发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若绩效奖金与个人业绩直接挂钩
若绩效奖金属于浮动工资(如销售提成、项目奖金等),需根据产假期间是否实际提供劳动判断:
地方性法规的特殊规定
部分地区(如广东、上海)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要求,产假期间应视同正常出勤并支付全额工资(包括奖金)。例如《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此时即使绩效奖金与业绩挂钩,用人单位也应发放。
建议行动步骤:
如有进一步细节需要分析(如具体奖金性质、地区政策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