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中的步梯(通常指消防通道或紧急疏散楼梯)是否属于物业服务范围,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但一般可明确以下两点核心结论:
若步梯属于小区公共区域(如消防通道、紧急疏散楼梯)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范围通常包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管理”,而公共区域的步梯属于物业共用部位的一部分。因此,物业公司有义务对步梯进行日常清洁、照明维护、安全检查(如扶手是否松动、台阶是否破损)及确保通道畅通(如禁止堆放杂物)。
举例:若步梯因长期未清理导致积灰严重,或照明灯损坏未及时更换,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履行维修义务;若因物业公司疏于管理导致步梯堵塞(如被杂物占用),影响紧急疏散,物业公司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若步梯属于专有部分(如复式住宅内部的独立楼梯)
若步梯位于业主专有产权范围内(如别墅内部楼梯、复式住宅的室内楼梯),则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此时,步梯的维护、修缮责任由业主自行承担,物业公司无权干涉或要求业主整改,但若专有部分的使用影响公共安全(如楼梯结构改动导致承重问题),物业公司可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要求业主恢复原状。
补充建议: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如步梯的具体位置、物业合同条款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