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算不算刑期-于大海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刑事辩护

假释期间是算服刑期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假释的定义与性质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它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而非刑罚变更。这意味着,尽管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不在监狱中服刑,但他们仍然处于刑罚执行阶段,需要接受社区矫正和监督。

二、假释期间的刑期计算

  1. 假释考验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 例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已执行6年,获得假释,则其假释考验期限为剩余的4年。在这4年期间,如果犯罪分子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 刑期折抵:

    • 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并未实际在监狱中服刑,但这段期间仍然被视为其服刑的一部分。这是法律对假释期间的一种特殊规定,旨在确保犯罪分子在获得自由的同时,仍然承担一定的刑罚责任。
  3. 特殊情况处理:

    • 如果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先减后并)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这意味着,犯罪分子不仅需要为新罪承担责任,还需要为原判刑罚中未执行完毕的部分承担责任。
    • 如果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先并后减)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同样,犯罪分子需要为所有未判决的罪行承担责任。
    • 如果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三、假释期间的意义

假释制度体现了刑罚的个别化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它鼓励犯罪分子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同时,假释期间也算作服刑期,这有助于确保犯罪分子在获得自由的同时,仍然承担一定的刑罚责任,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四、实际案例说明

假设张三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服刑4年后获得假释。根据法律规定,张三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剩余的4年。在这4年期间,张三需要遵守相关规定,接受社区矫正和监督。如果张三没有违反任何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后,他就被认为已经服完了原判刑罚,可以完全恢复自由。

综上所述,假释期间是算服刑期的。这是法律对假释期间的一种特殊规定,旨在确保犯罪分子在获得自由的同时,仍然承担一定的刑罚责任。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有关于假释或刑事案件的其他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