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大额的亲密付可以要求返还吗-谭芳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婚姻家庭

恋爱期间大额的亲密付是否可以要求返还,主要取决于赠与的性质、目的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事由。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一般赠与的情况:

    • 如果一方在恋爱期间自愿将大额财物通过亲密付的形式无偿给予另一方,且未附加任何条件或义务,这种赠与通常被视为一般赠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赠与在财产权利转移后,赠与人原则上不得要求返还。这是因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即视为赠与人放弃了对该财物的所有权,受赠人则取得了该财物的所有权。
  2. 附条件赠与的情况:

    • 如果赠与行为是附条件的,例如以结婚为目的,当条件未成就时(如双方未能结婚),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赠与的财物。
    • 这种情况下,赠与行为实际上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不成就时,赠与合同失效,受赠人应返还赠与物。例如,如果双方约定以结婚为前提进行大额亲密付,但最终未能结婚,那么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
  3. 法定撤销事由的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物:
      1.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如果受赠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物。这提供了赠与人在特定情况下的法律救济途径。
  4. 实际案例与司法实践:

    •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根据赠与的具体情况、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来判断赠与的性质和目的是否成立。
    • 如果赠与被认定为一般赠与且无法定撤销事由,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返还请求。
    • 如果赠与被认定为附条件赠与或存在法定撤销事由,法院可能会支持返还请求。例如,如果双方因感情破裂而分手,且赠与行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返还部分或全部财物。

建议:

  • 在恋爱期间进行大额亲密付时,建议双方明确赠与的性质和目的,并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双方对赠与的性质和目的存在争议,或者赠与行为涉及较大金额,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总结:恋爱期间大额的亲密付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它取决于赠与的性质、目的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