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企业注册地与仓储地不在同一地方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政策规定和企业的经营情况。
首先,根据我了解到的相关政策,以清远市为例,政府已经推行了企业跨县(市、区)“一照多址”的改革。这一改革的核心内容是,除了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清远市辖区内依法登记的企业在其住所(主要经营场所)以外增设固定经营场所,且经营活动不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在清远市管辖范围内,可以申请跨县(市、区)“一照多址”模式办理备案登记手续,而无需另行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这意味着,如果您的企业注册地(即主要经营场所)在一个地方,而仓储地在另一个地方,且这两个地方都在清远市的管辖范围内,同时您的仓储活动不涉及许可经营项目,那么您是可以选择申请跨县(市、区)“一照多址”备案登记的。这样,您就无需在仓储地另行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从而简化了登记程序,降低了办事成本。
然而,如果您的仓储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或者您的企业注册地与仓储地不在同一政策管辖范围内(比如不在清远市),那么您可能就需要按照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向仓储地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或者进行其他相应的登记手续。
总的来说,企业注册地与仓储地不在同一地方是否合法,取决于具体的政策规定和企业的经营情况。我建议您先了解清楚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再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相应的决策。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