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罪最新规定-赵涵律师|法行宝
2026-06-10 侵权纠纷

结论前置:高空抛物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惩治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解读:

  1. 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一条款明确了高空抛物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及刑罚标准。
  2. “情节严重”的认定:

    • 在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尚未对“情节严重”作出统一、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判断:
      • 抛掷物品的种类:如抛掷菜刀、哑铃、花盆等具有较大杀伤力的物品,相较于普通杂物,其情节更为严重。
      • 抛掷的高度和地点:从越高的建筑物抛掷物品,或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小区、学校、商场等地抛掷,其危险性更大,更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 造成的后果: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实际损害,或虽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对他人人身安全产生现实紧迫危险的,均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
      • 行为次数与态度:多次实施高空抛物行为,或经劝阻仍继续实施,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也视为情节严重。
  3. 与其他犯罪的竞合:

    • 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竞合:若行为人故意从高空抛掷物品,旨在伤害或杀害特定人员,并造成了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可能会按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处罚,因这两个罪名的处罚通常更重。
    • 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竞合:当高空抛物行为具有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相当的危险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 典型案例分析:

    • 例如,蒋某为发泄不良情绪,先后三次将水桶、杠铃、花盆从18楼扔下,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安全。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蒋某的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此案例表明,高空抛物行为不仅危及公共安全,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5. 法律建议:

    • 面对高空抛物问题,公众应提高法律意识,认识到该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勿因一时冲动或疏忽大意而实施高空抛物行为,以免触犯法律,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 若您或您身边的人面临高空抛物相关问题,如被高空抛物砸伤、财产受损等,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为赵涵律师,我专注于刑事辩护等领域,如果您有任何关于高空抛物罪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