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担保的范围-孙丰伟律师|法行宝
2026-06-10 经济纠纷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具体内容,这通常包括法定范围和约定范围两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两个方面的详细解释:

法定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来说:

  1. 主债权:这是保证担保的核心部分,指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基于合同、侵权或其他法律事实而产生的原始债权。例如,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从出借人处借得的本金即为主债权。

  2. 利息:利息作为主债权的孳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两部分。法定利息是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利息,如未约定利息时的法定利率计算;约定利息则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利率所产生的利息。

  3. 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而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其目的在于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并对违约方进行惩罚。在保证担保中,违约金也属于保证人的责任范围。

  4. 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是因债务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补偿。例如,在货物运输合同中,因承运人原因导致货物损坏给托运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保证人需对该损害赔偿金承担保证责任。

  5. 实现债权的费用:这些费用是债权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等。保证人同样需要对这些费用承担保证责任。

约定范围

除了法定范围外,当事人还可以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担保的范围进行特别约定,这既可以扩大也可以缩小法定范围。

  1. 扩大范围:除了法定的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将其他相关费用纳入保证担保范围。例如,在一些复杂的金融交易中,可能会约定将评估费、审计费等也作为保证担保的内容。

  2. 缩小范围: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保证人仅对主债权或主债权的一部分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包括利息、违约金等其他费用。比如,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只对借款本金提供担保,对利息、违约金等不承担责任。

特别说明:

  • 在实际操作中,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准确理解和界定保证担保的范围。
  • 如果保证合同对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举例说明:

假设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约定年利率为5%,逾期还款需支付每天0.1%的违约金。丙作为保证人,与乙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对甲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若甲逾期未还款,乙为追讨借款起诉到法院,花费了律师费和诉讼费。在此情况下,丙作为保证人,需对甲的借款本金10万元、利息(按年利率5%计算)、违约金(按每天0.1%计算)以及乙为追讨借款所花费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等全部费用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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