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诉讼费-何嘉律师|法行宝
2026-06-10 行政纠纷

执行异议诉讼费的收取需分情况讨论,单纯的执行异议阶段不收取诉讼费,但若后续引发执行异议之诉,则需根据案件类型交纳相应诉讼费。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单纯执行异议阶段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其中并未包含执行异议。同时,从费用性质角度理解,执行异议本质是对执行行为的合法性或执行标的的权属提出质疑,目的是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执行行为或保护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并非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所以不需要通过交纳诉讼费来启动司法审查和救济程序。此外,保障案外人行使权利也是重要考量,若要求案外人交纳诉讼费才能提出执行异议,会增加其维权成本,不利于保护合法权益,也有悖于执行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性原则。因此,单纯的执行异议阶段是不收取诉讼费的。

执行异议引发后续诉讼阶段

如果案外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执行异议之诉。此时就需要按照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交纳诉讼费用,具体分为非财产类执行异议之诉和财产类执行异议之诉两种类型:

  1. 非财产类执行异议之诉 对于当事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而非单纯基于财产权益争议的情况,如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共有权等权利,请求排除执行,这类案件属于非财产类执行异议之诉。此类案件的诉讼费按照非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一般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2. 财产类执行异议之诉 当执行异议之诉涉及财产权益争议时,诉讼费则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的比例交纳;
    •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交纳;
    •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的比例交纳;
    •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交纳;
    •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的比例交纳;
    •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的比例交纳;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的比例交纳;
    •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的比例交纳;
    •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交纳。

计算公式:诉讼费 = Σ(各段标的额 × 对应比例)

举例说明:若执行异议之诉中当事人主张的执行标的价值为50万元,其诉讼费将分段累计计算为:1万元部分交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部分交纳2250元(9万元×2.5%),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交纳2000元(10万元×2%),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交纳4500元(30万元×1.5%),总计需交纳诉讼费8800元。

另外,在执行异议之诉中,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那么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承担;如果原告胜诉,则可能由被告承担全部或部分诉讼费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需要注意的是,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费收取标准虽全国统一,但各地法院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细微差异,因此当事人应当以受理案件法院的具体收费要求为准。如果你在执行异议诉讼费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都可以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