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合法
债权人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如借条、合同、转账记录等),且该关系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赌博债务无效)。若债务人对债权本身提出实质性争议(如否认借款事实),法院将驳回申请。
债务已到期且金额具体
支付令仅适用于已届清偿期的债务,且债权金额必须确定无争议(如固定本金+利息计算方式明确)。若债务涉及分期履行或金额需进一步核算(如违约金需法院裁量),则不符合条件。
支付令可送达债务人
法院需能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或电子送达等方式将支付令有效送达债务人。若债务人下落不明或拒不接收文书,需转为普通诉讼程序。
债权人不存在其他争议
若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如互负债务),或债务人已提出合法抗辩(如同时履行抗辩权),法院可能要求债权人通过普通诉讼解决争议。
特殊情形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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