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当年年假是否可以提前休”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单位的具体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单位有权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来统筹安排职工的年休假。这意味着,单位在安排年休假时有一定的自主权,但同时也需要尊重职工的意愿。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单位的生产、工作情况允许,并且您本人也希望提前休年假,那么您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提前安排。单位在考虑您的请求时,会权衡生产、工作的需要以及您的个人情况,然后做出决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年休假一般是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或者分段安排的,通常不跨年度安排。但是,如果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也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不过,这同样需要单位与职工进行协商,并征得职工的同意。
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您休年休假,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单位需要按照您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也是对职工权益的一种保障。
综上所述,当年年假是否可以提前休,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单位的具体安排以及您与单位的协商结果。如果单位同意,并且生产、工作情况允许,那么您可以提前休年假。如果单位不同意或者生产、工作情况不允许,那么您可能需要按照单位的安排来休年假。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