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败诉一审诉讼费怎么补交-吴佳欢律师|法行宝
2026-06-06 行政纠纷

二审败诉后,一审诉讼费原则上应由败诉方承担,若一审时未足额缴纳,败诉方需在二审判决生效后按照法院要求补交一审诉讼费。具体分析如下:

  1. 诉讼费承担原则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若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则一审诉讼费应由一审败诉方(即二审败诉方)承担。若一审时原告已预交诉讼费,但法院未全额从败诉方处收缴,则败诉方需在二审判决生效后补交差额。

  2. 补交流程

    • 法院通知:二审判决生效后,一审法院会向败诉方发出《诉讼费缴纳通知书》,明确需补交的金额、期限及账户信息。
    • 缴纳方式:败诉方需在指定期限内(通常为7-15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缴纳等方式将费用汇入法院指定账户。
    • 逾期后果:若未按时补交,法院可能依法强制执行(如冻结银行账户、划扣财产等),并可能对败诉方处以罚款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特殊情形处理

    • 部分败诉:若一审判决双方分担诉讼费(如原告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则败诉方仅需补交其应承担的部分。
    • 减免申请:若败诉方因经济困难无法补交,可向法院提交《诉讼费减免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明、残疾证明等),法院审查后可能酌情减免。
    • 执行异议:若败诉方认为诉讼费计算有误,可在收到通知书后10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将重新核定费用。

建议:收到法院通知后,务必核对诉讼费金额及计算依据,如有疑问及时与法院沟通。若需进一步协助(如审核缴费通知、申请减免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