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如何界定-刘日锋律师|法行宝
2026-06-06 经济纠纷

结论概述: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在新闻背景中,张某为谷某购买彩票并允许其抽取,后谷某中奖,张某起诉要求返还奖金被法院驳回,法院认为彩票所有权及中奖权益应归谷某所有,张某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以下是对不当得利的详细界定及结合新闻背景的分析:

  1. 不当得利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 构成要件:
      1. 得利人取得利益:即得利人因某种事实而获得了财产上的利益。
      2. 受损失人遭受损失:即受损失人因得利人的得利行为而遭受了财产上的损失。
      3. 得利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得利人的得利行为是受损失人遭受损失的原因。
      4. 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即得利人取得利益缺乏法律上的原因,如合同、法律规定等。
  2. 新闻背景中的法律分析:

    • 彩票购买与赠与行为:在新闻背景中,张某购买彩票并允许谷某抽取其中一张,这一行为可视为张某将中奖机会赠与谷某。根据社交习惯,朋友间小额财物往来通常无需明示约定,因此可推定构成射幸机会赠予。
    • 彩票所有权与中奖权益:彩票作为一种射幸合同,其核心在于结果的不确定性。购买者出资只是获得参与机会,权利归属不随中奖结果倒推。在本案中,谷某中奖后,张某未当场提出异议,进一步印证了其认可彩票所有权及中奖权益归谷某所有。
    • 法院判决依据:法院审理认为,占有返还请求权需满足三个要件:主体为原占有人、存在侵占行为导致原占有人丧失占有、侵占行为具有违法性。本案中,原被告系朋友关系,消费过程中存在相互请客的特征,不具备侵占行为的违法性。因此,法院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3. 不当得利的例外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得利人不承担返还义务:
      1. 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如对无扶养义务的亲属进行扶养、对受灾的亲友进行救助等。
      2. 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在债务到期前,债务人自愿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取得利益不构成不当得利。
      3. 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如误认为有债务而进行清偿,但事后证明并无债务存在的。
  4. 对公众的启示:

    • 明确赠与行为:在朋友间进行财物往来时,应明确赠与或借贷的性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 尊重射幸合同的不确定性:购买彩票等射幸合同产品时,应认识到结果的不确定性,自行承担未中奖的风险,也享有中奖后的收益权。
    • 依法维权:在发生纠纷时,应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总结: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在新闻背景中,张某为谷某购买彩票并允许其抽取,后谷某中奖,张某起诉要求返还奖金被法院驳回。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在朋友间进行财物往来时,应明确赠与或借贷的性质,尊重射幸合同的不确定性,并在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