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伪证还是做伪证-赵晓荣律师|法行宝
2026-06-04 刑事辩护

“作伪证”和“做伪证”在法律语境下,其实质含义是一致的,都指的是在诉讼等司法活动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信息。不过,从法律术语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角度来说,我们更常用“作伪证”这一表述。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析:

一、伪证的定义

伪证,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等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出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这种行为会误导法院,干扰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破坏司法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

二、伪证的法律后果

  1. 民事诉讼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刑事诉讼中: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如何避免涉及伪证行为

  1. 增强法律意识:

    • 必须深刻认识到作伪证的严重后果,包括对个人名誉、职业生涯以及法律责任的深远影响。通过学习法律法规,了解作证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2. 保持客观公正:

    • 在作证时,应基于事实进行陈述,确保所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真相,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
  3. 拒绝外界干扰:

    • 面对外部压力、诱惑或威胁时,应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道德准则。如遇不当干预,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反映情况,寻求保护和支持。

四、实际案例与警示

  • 案例一:在某起刑事案件中,一名证人因受他人指使,故意在法庭上作虚假证言,意图陷害无辜者。最终,该证人因犯伪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案例二:在另一起民事纠纷中,一方当事人为了赢得诉讼,伪造了一份关键证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证据系伪造,不仅对该当事人进行了罚款,还因其妨碍诉讼行为而对其作出了不利的判决。

这些案例警示我们,作伪证不仅可能面临法律的严惩,还会对个人的声誉和未来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坚决拒绝作伪证,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如实提供证据和信息。

总结来说,“作伪证”是法律语境下更常用的表述,它指的是在诉讼等司法活动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信息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后果严重。因此,我们应增强法律意识,保持客观公正,拒绝外界干扰,共同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疑虑,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