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标的动产怎么填写-裴育律师|法行宝
2026-06-04 行政纠纷

在申请执行标的为动产时,填写相关法律文书(如执行申请书)需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以保障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以下是具体填写要点及注意事项:

  1. 明确动产的基本信息

    • 名称与规格:详细填写动产的名称(如“车牌号为XX的宝马X5汽车”)、型号、规格等,避免模糊描述(如仅写“汽车”)。
    • 数量与特征:若动产为可分割物(如多台设备),需注明数量;若动产有特殊标识(如序列号、颜色、损坏痕迹),应一并记录,以便区分其他同类物品。
    • 存放地点:精确填写动产的当前位置(如“XX市XX区XX路XX号仓库”),若存放地点可能变动,需注明“现存放于XX处,具体以实际查封为准”。
  2. 关联法律文书与权利证明

    • 生效法律文书:填写执行依据的案号、法院名称及生效日期(如“(2023)XX民初123号民事判决书,2023年5月1日生效”),确保执行申请有合法基础。
    • 权属证明:若动产涉及抵押、质押或所有权争议,需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抵押合同、质押登记证明、所有权证书),并在申请书中注明“动产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XX”。
  3. 执行请求的具体内容

    • 执行方式:明确要求法院采取的具体措施,如“查封、扣押车牌号为XX的汽车”或“拍卖XX设备以清偿债务”。
    • 价值评估:若需拍卖动产,可建议法院委托评估机构确定市场价值,并在申请书中注明“请求对XX动产进行价值评估,按评估价拍卖”。
    • 优先权声明:若申请执行人对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如留置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需在申请书中明确主张并附依据。
  4. 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

    • 信息准确性:动产信息错误可能导致执行对象错误,甚至引发国家赔偿,填写前务必核实。
    • 第三人权利:若动产被案外人占有或主张权利,需在申请书中说明情况,并附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异议书),避免执行程序受阻。
    • 协助执行义务:若需第三方协助执行(如车辆管理所、仓储公司),可在申请书中请求法院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示例条款(执行申请书片段):
“请求执行标的:被执行人名下车牌号为XX的宝马X5汽车(车辆识别代号:XX,发动机号:XX),现存放于XX市XX区XX路XX号停车场。该车辆已由(2023)XX民初12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归申请执行人所有,请求法院查封、扣押并拍卖该车辆,所得款项优先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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