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了还能调解吗-毛杰律师|法行宝
2026-06-04 行政纠纷

结论:判决书下达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进行调解,因为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但在特定情况下,如上诉期内或执行阶段,仍存在调解或和解的可能性。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一般情况:判决书生效后不能调解

判决书一旦生效,即代表法院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作出了最终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若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在判决书生效后,通常不能再通过调解来改变判决结果。

二、特殊情况:上诉期内可以调解

尽管判决书生效后一般不能调解,但在一审判决书送达后的上诉期限内(通常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在二审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可以进行调解。若调解达成协议,应制作调解书,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举例说明:假设甲与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甲败诉。甲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甲向乙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以解决纠纷。二审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后,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

三、特殊情况:执行阶段可以和解

即使判决书已经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当事人仍然有机会达成和解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并达成协议。执行员应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执行人是因受欺诈、胁迫而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种执行和解实质上是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类似于一种特殊的“调解”,但需要法院批准并记录在案。

举例说明:假设甲与乙的合同纠纷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判决甲向乙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甲分期向乙支付款项。执行员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执行程序暂停。若甲按协议履行完毕,则执行程序终结;若甲不履行协议,乙有权申请恢复对原判决的执行。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1. 尊重判决:判决书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应当尽量按判决来履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麻烦。
  2. 了解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如上诉期内或执行阶段,当事人仍有可能通过调解或和解来解决争议,但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3. 明确协议内容:若在上诉期或执行阶段达成调解或和解协议,应确保协议内容明确具体,避免后续产生新的纠纷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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