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受案状态下能否扣押涉案物品司法解释-张国平律师|法行宝
2026-06-04 刑事辩护

在刑事案件受案状态下,公安机关是有权扣押涉案物品的,但这一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对涉案物品的查封、扣押权力。

二、扣押条件

  1. 与案件有关:公安机关扣押的物品必须与案件有关,即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财物、文件。如果物品与案件无关,则不得扣押。
  2. 法定程序:扣押涉案物品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出示搜查证、扣押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并由犯罪嫌疑人或者见证人在扣押清单上签名或盖章。

三、扣押程序

  1. 出示法律文书:公安机关在扣押涉案物品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出示搜查证、扣押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以证明其扣押行为的合法性。
  2. 制作扣押清单:公安机关应当制作扣押清单,详细记录被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特征等信息,并由犯罪嫌疑人或者见证人在扣押清单上签名或盖章。
  3. 妥善保管:公安机关对扣押的涉案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如果因保管不善导致物品损坏或丢失,公安机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特殊情况下的扣押

  1. 紧急情况:在紧急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转移涉案财物等,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扣押涉案物品,但应当在扣押后立即补办相关法律手续。
  2. 无主物品:如果涉案物品属于无主物品,且公安机关认为其可能与案件有关,也可以进行扣押。但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尽快查明物品的所有权归属,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五、法律后果

如果公安机关在扣押涉案物品时违反法定程序或条件,如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未出示法律文书等,其扣押行为可能被视为违法。在此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并要求解除扣押或者返还被扣押的物品。如果公安机关拒绝解除扣押或返还物品,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来说,在刑事案件受案状态下,公安机关有权扣押涉案物品,但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如果公安机关在扣押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人有权提出异议并寻求法律救济。如果您在刑事案件中遇到涉案物品扣押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