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再犯罪是否能减刑或假释-王东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刑事辩护

缓刑期间再犯罪,不能获得减刑或假释。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缓刑的性质与再犯罪的法律后果

缓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它允许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这一制度旨在给予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对其行为进行一定的监督和约束。然而,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罪,那么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性质将被打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这意味着,缓刑期间再犯罪的犯罪分子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其原先获得的缓刑状态将被终止。

二、减刑与假释的条件及不适用情形

  1. 减刑条件:

    •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 然而,缓刑期间再犯罪的犯罪分子,由于其已经违反了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且再犯新罪,显然不符合减刑的条件。
  2. 假释条件:

    • 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虽然这一条款并未直接提及缓刑期间再犯罪的情形,但缓刑期间再犯罪的犯罪分子,由于其再犯行为表明其具有较高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显然也不符合假释的条件。
    • 此外,即使犯罪分子不构成累犯,缓刑期间再犯罪也直接违背了假释的基本条件和原则,即“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因此,这类犯罪分子也将被排除在假释的适用范围之外。

三、实际影响与法律建议

缓刑期间再犯罪不仅会导致缓刑的撤销和数罪并罚的法律后果,还可能使犯罪分子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同时,这也反映出犯罪分子并未真正悔改,存在再次危害社会的风险。因此,对于此类犯罪分子,法律严格限制了其获得减刑或假释的可能性。

法律建议:

  • 对于正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的犯罪分子,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认真接受教育改造,避免再犯新罪。
  • 如果已经再犯新罪,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宽处理。
  • 对于受害者或相关利益方,如果发现缓刑考验期限内的犯罪分子有再犯新罪的嫌疑,应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以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安全。

综上所述,缓刑期间再犯罪的犯罪分子由于其行为违背了缓刑制度的初衷和减刑、假释的实质条件,因此不能获得减刑或假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