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驳回的行政诉讼退诉费怎么算-叶飞龙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行政纠纷

被驳回的行政诉讼退诉费的问题,主要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退费原则:

    •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虽然此条款直接针对的是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况,但类比到行政诉讼被驳回的情形,若诉讼因非原告原因(如法院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等)而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原告已交纳的诉讼费用通常应予以退还。
    • 更为直接相关的是,若行政诉讼因原告撤诉或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且非因原告自身过错导致,如未按时缴纳诉讼费等),且案件未进入实体审理,原告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应退还。这基于诉讼费用交纳的基本原则,即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若案件未实体审理,则无败诉方,故应退还。
  2. 退费流程:

    • 原告应在收到驳回裁定书后,及时向法院提交退费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诉讼费缴纳凭证、裁定书等)。
    • 法院在收到退费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确认符合退费条件后,会办理退费手续。退费方式通常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退还至原告指定的账户或本人。
  3. 特殊情况处理:

    • 若行政诉讼被驳回是因为原告未按时缴纳诉讼费等自身过错导致的,那么根据相关规定,这部分费用可能不予退还。
    • 若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此时退费问题会更为复杂,需根据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4. 计算公式(如涉及具体金额退还):

    • 在一般情况下,若案件未进入实体审理且原告无过错,退费金额即为原告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全额。
    • 公式表示为:退费金额 = 已预交案件受理费。

建议:

  • 若您遇到行政诉讼被驳回且需要退诉费的情况,建议首先仔细阅读驳回裁定书,了解驳回的具体原因。
  • 若认为符合退费条件,应及时向法院提交退费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 在处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