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立案标准-高升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侵权纠纷

关于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立案标准,这是一个涉及法律严肃性的问题,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您详细解答。

一、法律依据概述

首先,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该条款明确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了更具体地指导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还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

二、一般情形下的立案标准(即“情节严重”的认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犯罪并应予以立案追诉:

  1. 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信息:

    • 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2. 达到特定数量标准:

    •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一般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3. 违法所得数额:

    •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4. 其他情形:

    • 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数量或数额标准减半计算;
    • 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 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特殊情形下的立案标准(即“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在“情节严重”的基础上,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 数量巨大:

    • 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数量较多的;
    •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的信息数量远超“情节严重”标准的,如行踪轨迹信息五百条以上、住宿信息等五千条以上、一般公民个人信息五万条以上等。
  2.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 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
  3. 其他特别严重情形:

    • 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极其恶劣社会影响的;
    •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综上所述,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立案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的结果,包括信息的类型、数量、违法所得数额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如果您或他人涉及此类行为,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