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年会召开 法律实务工作者在涉外法治中应承担哪些责任-刘锐律师|法行宝
2026-06-01 涉外纠纷

结论概述: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年会聚焦“涉外法治与民事诉讼程序现代化”,法律实务工作者在涉外法治中应承担的责任可从准确适用法律、完善司法协助体系、推动多元化解机制、运用数字技术赋能、加强公证职能衔接、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六个维度展开。以下结合新闻背景与法律实务详细分析:

1. 准确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保障程序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律需遵循“最密切联系原则”,若合同未明确约定适用法律,实务工作者需结合合同性质、履行地、当事人国籍等因素,确定与争议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作为裁判依据。例如,在涉外买卖合同纠纷中,若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但货物交付地在中国,则可能适用中国法律。
新闻背景关联:年会强调“完善涉外民事管辖规则”,实务工作者需精准把握管辖权标准(如协议管辖、专属管辖),避免因管辖冲突导致程序拖延,损害当事人权益。

2. 完善司法协助体系,推动跨境执行效率

涉外案件常面临送达难、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实务工作者需熟悉《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涉外司法协助的规定(如第283-292条),通过国际条约(如《海牙送达公约》《海牙取证公约》)或双边司法协助协定,推动跨境文书送达、证据调取和判决承认与执行。
新闻背景关联:年会提出“推动仲裁与诉讼有机衔接”,实务工作者可建议当事人选择国际仲裁机构(如ICC、SIAC)或在中国仲裁机构仲裁,利用《纽约公约》实现仲裁裁决的跨境执行,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3. 构建涉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降低诉讼成本

涉外纠纷解决需兼顾效率与成本。实务工作者可推动“调解+仲裁+诉讼”一体化机制建设,例如:

  • 商事调解:依据《新加坡调解公约》,引导当事人通过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跨境执行;
  • 临时仲裁:在自贸区等试点区域,探索临时仲裁制度,允许当事人自主选择仲裁员和程序规则;
  • 在线诉讼: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跨境民事诉讼在线办理的指导意见》,通过区块链存证、远程视频开庭等技术,降低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时空成本。
    新闻背景关联:年会设置“商事调解体系构建”议题,实务工作者需关注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确保调解结果的可执行性。

4. 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涉外诉讼,提升程序透明度

数字技术可破解涉外诉讼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实务工作者需掌握:

  • 电子送达:通过当事人约定的电子邮箱、国际诉讼平台(如Hague Conference e-Court)送达文书;
  • 智能翻译:利用AI翻译工具辅助涉外证据审查,但需人工复核关键术语(如法律概念、商业术语)的准确性;
  • 区块链存证:对跨境电子数据(如邮件、聊天记录)进行区块链存证,增强证据的不可篡改性。
    新闻背景关联:年会强调“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涉外民事诉讼”,实务工作者需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适用,平衡技术便利与程序公正。

5. 加强公证制度在涉外法治中的职能衔接

公证是涉外民事活动的重要风险防控手段。实务工作者需指导当事人办理:

  • 涉外公证认证:对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办理公证,并经外交部或驻华使领馆认证,确保文件在境外被认可;
  • 电子公证:探索对跨境电子合同、数字资产交易办理电子公证,利用时间戳、数字签名等技术固定证据;
  • 公证执行衔接:对公证债权文书,可依据《公证法》第37条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减少诉讼环节。
    新闻背景关联:年会提出“加强公证制度在涉外法治实践中的职能拓展”,实务工作者需关注公证与仲裁、诉讼的衔接规则,例如公证债权文书与仲裁裁决的冲突解决。

6. 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升专业能力

涉外法治人才需具备“法律+外语+跨文化沟通”的复合能力。实务工作者可通过:

  • 案例研究:整理涉外典型案例(如最高院指导案例、国际仲裁裁决),分析法律适用、程序规则和裁判逻辑;
  • 模拟法庭:组织涉外模拟法庭竞赛,模拟国际商事仲裁、WTO争端解决等场景,提升实战能力;
  • 国际交流:参与国际律师协会(IBA)、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等组织的活动,跟踪国际规则动态。
    新闻背景关联:年会强调“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务工作者需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部门发布的涉外律师培养计划,积极参与培训项目。

对实务工作者的启示:涉外法治不仅是法律适用问题,更是国家治理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体现。实务工作者需以“专业化、国际化、数字化”为导向,在个案中推动程序公正与效率的平衡,为国家涉外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如有具体涉外案件或规则适用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