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和打印遗嘱哪个有效-许乃义律师|法行宝
2026-05-31 婚姻家庭

关于自书遗嘱和打印遗嘱哪个有效的问题,这并非一个简单的非此即彼的答案,而是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明确一下两种遗嘱的基本要求:

  1. 自书遗嘱:

    • 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
    • 遗嘱人需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 自书遗嘱因其亲笔书写的特性,通常被认为具有较高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2. 打印遗嘱:

    • 打印遗嘱是近年来随着科技发展而出现的一种遗嘱形式。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 打印遗嘱的关键在于确保打印过程和签名过程的真实性,以及见证人的合法性和中立性。

接下来,我们分析两种遗嘱的效力:

  • 在没有其他冲突遗嘱的情况下,如果自书遗嘱或打印遗嘱均符合上述形式要求,那么它们都是有效的。
  • 如果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意味着,无论遗嘱是自书还是打印,只要它是被继承人最后订立的,且符合形式要求,就具有最高效力。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

  • 在这个案例中,老王生前订立了两份遗嘱,一份是打印遗嘱,一份是自书遗嘱,且继承人是不同的名字。
  • 法院在处理这个纠纷时,首先确认了两份遗嘱的真实性(即老王的签字、捺印等基础性内容的真实性)。
  • 然后,法院结合两份遗嘱的落款时间,以及打印遗嘱制作过程中的见证情况(司法所并未派员参与),综合认定李阿姨所持的老王自书遗嘱是老王生前对自己财产所做的最终处理。
  • 因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院以最后的遗嘱(即自书遗嘱)为准,决定了遗产的继承。

综上所述,自书遗嘱和打印遗嘱的效力并非取决于它们的形式本身,而是取决于它们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以及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是否是最后的遗嘱。因此,在订立遗嘱时,无论选择哪种形式,都应确保符合法律要求,并尽可能保留足够的证据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