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老赖常年开着厂户的车能执行吗”这一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挂靠经营车辆在法律执行中的情况。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机动车挂靠经营通常指的是挂靠人将其所有的机动车登记在被挂靠人(如工厂或公司)名下,但机动车仍由挂靠人实际占有和使用,挂靠人借用被挂靠人的相关资质,以被挂靠人的名义进行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挂靠人(即您所说的“老赖”)是车辆的实际所有者,并且该车辆被用于其经营活动,那么该车辆在法律上是有可能被执行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对于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财产,如果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同样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如果“老赖”是车辆的实际所有者,并且这一事实得到了被挂靠人(工厂或公司)的书面确认,或者法院通过其他方式(如调查取证)确定了这一事实,那么法院就有权对该车辆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以作为执行“老赖”财产的一种手段。
实际上,已有类似案例表明,即使车辆登记在被挂靠人名下,只要能够证明车辆实际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法院就可以依法进行执行。例如,在绵阳市游仙区法院执结的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通过挂靠方式经营大货车,法院在确认车辆实际属于被执行人所有后,依法查封、扣押了车辆,并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欠款。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如果“老赖”常年开着厂户的车,并且该车实际上属于“老赖”所有,那么该车在法律上是有可能被执行的。但具体执行情况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调查取证结果来确定。如果您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