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持有的房产在遗嘱上怎么写-丘敏律师|法行宝
2026-05-31 婚姻家庭

共同持有的房产在遗嘱中需明确房产信息、继承份额、继承方式等内容,并确保符合法律形式要件。以下是具体说明:

  1. 明确房产信息
    在遗嘱中需详细写明房产的具体信息,包括房产地址、不动产权证书编号、共有情况(如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等。例如:“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编号:XXXXXX),系我与配偶/子女/其他共有人共同共有。”

  2. 明确继承份额
    需明确各继承人对房产的继承份额。若房产为共同共有,需先明确共有人各自所占份额(如无约定,一般视为等额共有),再在遗嘱中写明继承人继承的具体份额。例如:“我自愿将上述房产中属于我的50%份额,由我的子女A继承30%、子女B继承20%。”

  3. 明确继承方式
    需明确继承人是以单独所有还是共同共有方式继承房产。若希望继承人共同共有,可写明:“上述房产由我的子女A和子女B共同继承,归二人共同共有。”若希望继承人按份共有,可写明:“上述房产由我的子女A继承60%、子女B继承40%,归二人按份共有。”

  4. 符合法律形式要件
    遗嘱需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形式要件,否则可能无效。常见形式包括:

    •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代书遗嘱:由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效力较高。
  5. 注意事项

    • 若房产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出配偶的份额,再对属于遗嘱人的份额进行处分。
    • 若遗嘱人希望将房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朋友、保姆),需明确写明受遗赠人的身份信息,并确保受遗赠人知晓遗嘱内容。
    • 遗嘱内容需清晰、明确,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如“我的房产由子女继承”),否则可能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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