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因广告违法被罚30万 虚假宣传的证据标准是什么-刘日锋律师|法行宝
2026-05-31 公司事务

结论概述:佛山鹏浅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30万元,其虚假宣传的证据标准主要围绕虚构事实、误导消费者这一核心展开,具体体现在虚构主播人设、虚假承诺项目效果、虚构营销活动等方面,且这些行为需达到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程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一、虚假宣传的证据标准分析

  1. 虚构事实的证据:

    • 在佛山鹏浅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案例中,主播在直播中声称自己考上公务员、当过人民警察,后辞职通过电商创业实现草根逆袭,但调查发现该主播仅短暂担任过辅警,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这一虚构事实的行为,通过调查取证,如查询主播的工作经历、学历背景等,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其虚假宣传。
  2. 误导消费者的证据:

    • 当事人在推销项目时,多次宣称“月入过万”的高额收益,极力渲染多数参与者都能“低投入、高回报”的假象,引导粉丝产生错误认知。然而,“月入过万”仅为个案,当事人也承认其承诺的高额收益“普遍达不到”。这种通过夸大收益、虚构成功案例来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可以通过收集消费者的证言、交易记录、收益情况等证据来证明。
  3. 虚构营销活动的证据:

    • 涉事企业利用消费者“怕错过”的心理,虚构营销活动诱导冲动消费。当事人在直播间反复强调“预交定金只需4980元,直播后涨价”,营造促销紧迫感,但该课程价格长期稳定在4980元左右,部分消费者甚至还能享受优惠。这种虚构营销活动的行为,可以通过收集直播录屏、价格记录、消费者反馈等证据来证明。

二、法律条文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佛山鹏浅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因此受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三、新闻背景中的法律分析

  • 在佛山鹏浅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案例中,市场监管部门面对私域直播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的挑战,创新办案思路,采用分散多次、逐步聚焦、逐一固证、同步释法的方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准确认定了违法行为的性质。这一案例为精准治理直播电商违法行为提供了有效探索,也警示了其他经营者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四、对公众的启示

  1. 保持理性消费:

    • 面对直播营销中刻意打造的“成功人士”“逆袭草根”等人设,消费者应保持理性,不轻信口头承诺,可主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 警惕高额收益承诺:

    • 对宣称“低投入、高回报”“稳赚不赔”的培训或投资项目保持高度警惕,多方查证真实案例,避免上当受骗。
  3. 选择正规平台交易:

    • 拒绝私下转账、现金交易,通过正规平台下单,保存好发票、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直播录屏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类似情况的预防措施

  • 对于经营者而言,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在直播营销中,应确保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夸大其词或虚构事实。同时,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防止因个别员工的违法行为而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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