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唐雪榕律师|法行宝
2026-05-29 侵权纠纷

诽谤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多个因素的过程,主要包括传播范围、危害后果、行为手段、主观恶性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些方面的详细阐述:

  1. 传播范围: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应认定为“情节严重”。这反映了诽谤信息的广泛传播和对被害人名誉的严重损害。例如,如果有人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不实信息,该信息被大量点击和转发,就可能构成诽谤罪中的“情节严重”。
  2. 危害后果:

    • 诽谤行为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属于情节严重。这种后果体现了诽谤行为对被害人身心健康的极端侵害。比如,因诽谤导致被害人精神崩溃,甚至产生自杀行为,这无疑是情节严重的表现。
    • 此外,如果诽谤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公共秩序混乱,或者影响行政执法、司法侦查等正常活动,也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例如,诽谤行为导致多人聚集抗议,或者干扰了正常的司法程序,都可能构成情节严重。
  3. 行为手段:

    • 使用特别恶劣的手段进行诽谤,如公开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名誉,或者通过伪造证据、组织多人进行诽谤等,这些手段加剧了诽谤行为的恶性和影响,属于情节严重。比如,有人为了诽谤他人,故意伪造证据并在网络上广泛传播,这种行为手段就极为恶劣。
    • 长期、反复实施侮辱诽谤行为的,其累积效应会加剧对被害人的伤害,也属于情节严重。如持续数月通过网络留言、短信等方式进行人身攻击,这种持续性的侵害行为同样不可忽视。
  4. 主观恶性:

    • 行为人明知言论虚假仍蓄意传播的,或者出于报复泄愤、谋取私利等不正当目的实施的行为,较一般过失行为更具可责性,属于情节严重。比如,有人为了竞争职位而散布同事的谣言,这种出于不正当目的的行为就体现了较强的主观恶性。
    • 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表明行为人主观恶性大,无视法律规定和他人权益,也属于情节严重。这种屡教不改的行为,无疑是对法律的蔑视和对他人权益的践踏。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来判断诽谤行为是否构成“情节严重”。如果诽谤行为同时满足多个方面的严重情形,那么构成诽谤罪并予以刑事处罚的可能性就更大。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诽谤行为,且认为该行为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也可以咨询我,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