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既成立从犯又成立帮助犯吗-杨继泽律师|法行宝
2026-05-29 刑事辩护

是的,一个人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同时成立从犯和帮助犯。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解释:

  1. 从犯与帮助犯的定义及关系:

    • 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这表明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较小。
    • 帮助犯:帮助犯是共同犯罪分类中的一种,指的是在共同犯罪中,实施帮助行为的人。帮助行为可以是物质上的帮助,也可以是精神上的支持,如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查看犯罪地点、排除犯罪障碍等。
    • 关系:从犯和帮助犯并不是完全独立的两个概念。在共同犯罪中,帮助犯往往就是从犯的一种,因为帮助行为本身就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行为。因此,一个人如果实施了帮助行为,且该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了次要或辅助作用,那么他既可以被认定为从犯,也可以被视为帮助犯。
  2. 从犯与帮助犯的认定:

    • 从犯的认定:主要依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如果行为人没有直接参与犯罪的实施,而是提供了某种帮助或支持,且这种帮助或支持对犯罪的完成起到了次要或辅助作用,那么该行为人就可以被认定为从犯。
    • 帮助犯的认定:则更侧重于行为人的帮助行为本身。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帮助行为,且该行为有助于犯罪的完成,无论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如何,都可以被认定为帮助犯。当然,在实际案件中,帮助犯往往也会因为其在共同犯罪中的次要或辅助作用而被认定为从犯。
  3. 实际案例中的体现:

    • 在许多刑事案件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既成立从犯又成立帮助犯的情况。例如,在盗窃案件中,如果有人负责望风、提供犯罪工具或指示犯罪目标等帮助行为,且这些行为对盗窃的完成起到了次要或辅助作用,那么该人既可以被认定为从犯(因为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也可以被视为帮助犯(因为其实施了帮助行为)。
  4. 法律后果:

    • 对于既成立从犯又成立帮助犯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法律上会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和情节进行量刑。一般来说,从犯和帮助犯都会因为其在共同犯罪中的次要或辅助作用而受到相对较轻的刑罚。但具体量刑还会受到犯罪性质、情节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总结与建议:在刑事案件中,从犯和帮助犯并不是完全独立的两个概念,它们之间存在交叉和重叠。一个人如果实施了帮助行为且该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了次要或辅助作用,那么他既可以被认定为从犯也可以被视为帮助犯。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