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起诉期间夫妻一方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么-阮芳律师|法行宝
2026-05-29 经济纠纷

在离婚起诉期间,夫妻一方所借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借款的用途、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具体案件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1.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 若借款用于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如购买食品、支付水电费、修缮共同居住的房屋等,即使发生在起诉离婚期间,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示例:一方在起诉离婚过程中,为孩子支付学费或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而申请的贷款,由于这些支出属于家庭共同支出范畴,因此该贷款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2. 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

    • 若借款资金用于夫妻共同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中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示例:夫妻双方共同经营一家店铺,在起诉离婚期间,为了店铺的正常运营进货而产生的贷款,即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

    • 若借款合同上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其中一方事后明确表示对该笔借款予以追认(如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认可),则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示例:在起诉离婚期间,一方以夫妻名义借款,事后另一方在聊天记录中表示同意这笔借款用于家庭事务,那么该借款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况

  1. 仅用于个人目的:

    • 若借款是一方纯粹为了满足个人的特殊需求,如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或个人奢侈品消费、独自旅行等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无关的事项,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 示例:一方在起诉离婚期间背着另一方借款购买昂贵的手表供自己佩戴,且该手表明显超出家庭合理消费范围,这种情况下的借款即为个人债务。
  2. 债权人知道夫妻约定财产制:

    • 若夫妻双方事先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知道该约定,那么此时一方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 示例: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在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对外借款,债权人知晓该约定的情况下,该借款就属于借款方的个人债务。

三、举证责任与法律后果

  • 举证责任:在判断起诉离婚期间的借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时,举证责任通常落在主张该债务为共同债务的一方。即,认为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
  • 法律后果:若借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有责任共同偿还。若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双方各自承担的比例。

四、实际操作建议

  • 保留证据:在涉及借款时,无论是借款人还是非借款人,都应妥善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可能发生的争议中提供证明。
  • 明确债务性质:在起诉离婚期间,若一方有借款需求,应明确告知另一方借款的用途和性质,并尽量取得另一方的同意或追认,以避免后续争议。

总结来说,离婚起诉期间夫妻一方所借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若您在此方面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