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销售民爆物品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具体处罚依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销售活动,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
此外,若违法销售行为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即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等危险物质的,还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若违法销售民爆物品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通常会考虑非法销售民爆物品的数量、造成的后果、社会影响等因素。例如,非法销售大量民爆物品,或者导致严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都将被视为情节严重,从而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