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为子公司开具担保函需包含以下核心内容,并应结合具体交易背景和法律要求调整:
标题与主体信息
标题应明确为“担保函”或“不可撤销担保函”,并在首段写明母公司(担保人)与子公司(被担保人)的全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确保主体身份清晰。
担保范围与金额
需明确担保的主债权类型(如借款、贸易合同、工程款等)、具体金额(或最高限额)、币种及利息、违约金等附属费用。例如:“担保范围为子公司与XX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实现债权费用”。
担保方式与期限
担保的独立性声明
需写明“本担保函不受主合同效力影响,即使主合同无效,担保人仍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产生的赔偿责任承担担保责任”,以强化担保的独立性(尤其适用于涉外交易或复杂商事安排)。
违约与争议解决条款
担保人签章与生效条件
注意事项:
示例条款片段:
“担保人承诺,当被担保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于收到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应付款项划至债权人指定账户,无需先行向被担保人追偿。”
如需进一步结合具体交易结构(如跨境担保、工程保函等)或地方性法规调整条款,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