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执行时向法院提供的财产线索需以书面形式呈现,内容应包含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信息、证据材料及线索来源说明,确保法院能够据此采取执行措施。具体撰写要点如下:
标题与基本信息
标题明确为“恢复执行财产线索提供书”,正文开头需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等),以及原执行案件的案号、执行法院名称。
线索内容分项列举
按财产类型分类说明,每类财产需包含以下要素:
线索价值说明
简要分析该财产是否足以覆盖执行标的,或对实现债权的重要性。例如:“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市场估值约500万元,远超本案未执行标的200万元,具备执行价值。”
申请事项与法律依据
结尾明确请求法院恢复执行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引用《民事诉讼法》第262条(原第254条)关于恢复执行的规定,增强请求的合法性。
注意事项
示例模板(节选):
“被执行人张三名下有一辆奔驰轿车(车牌号:京A*****),现停放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地下车库(附照片)。该车登记于张三名下,未被查封(可通过车管所查询验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2条,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并扣押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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