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是否可以扣划-王雪影律师|法行宝
2026-05-24 公司事务

结论前置:破产管理人本身并不具备直接“扣划”的权力,但在特定情境下,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实现类似扣划的效果。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1. 破产管理人的基本职责与权力

    • 破产管理人是在破产程序中,由法院指定或债权人会议选任的,负责管理破产财产、处理破产事务的专业机构或个人。其基本职责包括接管破产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管理和处分破产财产、行使破产债权等。
    • 破产管理人的权力来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和法院的授权,其行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范围。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并不具备直接扣划债务人或第三人账户资金的权力。
  2. 破产管理人实现类似扣划效果的途径

    • 申请法院执行:在破产程序中,如果破产管理人发现债务人或第三人持有应属于破产财产的资金或财产,且该资金或财产未被依法冻结或查封,破产管理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该资金或财产进行执行,包括扣划至破产管理人账户或指定账户。这种情况下,扣划行为是由法院执行的,破产管理人只是提出申请并配合执行。
    • 行使撤销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管理人有权对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进行的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等行为行使撤销权。如果撤销权行使成功,相关交易将被撤销,债务人因此获得的财产或资金将恢复至原状态,破产管理人可以进而对这些财产或资金进行管理和处分,包括在必要时申请法院扣划。
    • 追收未缴出资:在破产程序中,如果债务人的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破产管理人有权代表债务人向该股东追收未缴出资或抽逃的出资。在追收过程中,如果股东拒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返还抽逃的出资,破产管理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包括扣划股东的账户资金。
  3. 破产管理人行动的法律限制与程序要求

    • 破产管理人在行使上述权力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范围。例如,在申请法院执行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人或第三人持有应属于破产财产的资金或财产;在行使撤销权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并依法进行公告和通知等程序;在追收未缴出资时,必须依法进行股东名册的查阅和出资情况的调查等。
    • 如果破产管理人违反法定程序或权限范围进行行动,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制裁。例如,如果破产管理人擅自扣划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账户资金,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建议:如果您是破产案件的当事人或相关利益方,对破产管理人的行动有疑问或担忧,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即我,王雪影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公司事务领域),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和权力范围。同时,您也可以积极配合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以便破产程序能够顺利进行并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