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除了保险公司赔偿外可以要求他个人出一部分吗-闵亚超律师|法行宝
2026-05-23 经济纠纷

结论:撞死人后,除了保险公司赔偿外,是否可以要求肇事者个人出一部分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 保险赔偿不足部分,可要求肇事者个人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1213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交强险)的保险人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偿;若仍有不足,由侵权人(肇事者)赔偿。
    举例:若死者家属总损失为150万元,交强险赔18万元,商业险赔100万元,剩余32万元需由肇事者个人承担。

  2. 肇事者存在法定免责或减责情形时,可能无需个人赔偿

    • 免责情形:若事故完全由受害人故意造成(如自杀碰瓷),肇事者不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1217条)。
    • 减责情形:若受害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如闯红灯),可减轻肇事者责任(《民法典》第1173条)。此时,保险公司赔偿后,肇事者个人需承担的部分可能减少或免除。
      举例:若死者闯红灯导致事故,法院判定死者承担30%责任,则肇事者仅需赔偿总损失的70%,保险赔偿后不足部分也按此比例分担。

补充说明:

  • 若肇事者无保险或保险拒赔(如酒驾、逃逸等违法行为导致保险免责),则全部损失需由肇事者个人承担。
  • 实践中,肇事者个人赔偿能力可能有限,家属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如房产、车辆、工资等),但若其确无财产,可能面临执行困难。

建议:
若您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尽快收集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记录、损失凭证等),并委托律师分析肇事者责任比例及保险赔偿范围,以最大限度维护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