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的,会面临撤销取保候审、数罪并罚以及可能被逮捕羁押的后果。具体分析如下:
撤销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若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公安机关可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时,原取保候审措施会被撤销,转为逮捕羁押,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例如,若因盗窃被取保后再次盗窃,公安机关会立即收押并提请批捕。
数罪并罚,加重量刑
新犯罪与原犯罪将合并处罚。根据《刑法》第69条,法院会先分别定罪量刑,再根据总刑期决定执行刑期(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超过20年;35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25年)。例如,原盗窃判1年,新诈骗判2年,合并执行可能为2-3年。
从重处罚情节
再犯罪行为可能被认定为“累犯”或“具有前科”,从而在量刑时从重处罚。若新罪与原罪属同类犯罪(如均为财产犯罪),法院可能酌情加重刑罚。
保证金没收与罚金叠加
若取保时缴纳了保证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公安机关会没收保证金;若新罪被判处罚金,需与原罪罚金合并执行,经济负担显著增加。
建议:若您或他人面临此类情况,应立即委托律师介入,评估新罪证据、争取从轻情节(如自首、退赃),并协调两案的辩护策略,以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