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散布虚假诈骗信息罪立案标准呢-赵凌锋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刑事辩护

关于您提出的“散布虚假诈骗信息罪立案标准”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并没有直接设立一个名为“散布虚假诈骗信息罪”的罪名。不过,针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尤其是那些可能构成诈骗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制和相应的立案标准。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析:

一、相关罪名及法条依据

  1. 寻衅滋事罪(涉及虚假信息传播):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如果行为人编造虚假信息或在明知是虚假信息的情况下,在信息网络上散布,且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特定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如果行为人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并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而故意传播,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诈骗罪(如果虚假信息旨在诈骗):

    • 如果散布的虚假信息旨在诈骗他人财物,且诈骗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符合特定情形,则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以及特定情形来确定,如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具体数额可能因地区而异),或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等。

二、构成要件及立案标准

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可能构成的犯罪,其立案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行为标准:

    • 行为人需明知所传播的信息为虚假,并仍积极予以散布。
  2. 信息性质:

    • 所传播的信息必须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具有虚假性。
  3. 社会危害性:

    • 虚假信息需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可能影响社会秩序、公共安全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编造虚假的疫情、灾害信息可能引发公众恐慌。
  4. 情节严重程度:

    • 虚假信息的传播必须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如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社会秩序混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
    • 具体表现包括使相关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导致工作、生产、教学等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等。
  5. 传播范围与对象:

    •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如报纸、电视、网络等)广泛传播的虚假信息更易达到立案标准。
    • 在特定社区、行业、地区内传播并造成危害后果的,也可能构成相关罪名。
  6. 危害结果:

    • 虚假信息的传播需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

三、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散布虚假诈骗信息可能构成的犯罪及其立案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既包括了信息的性质、传播方式、范围及对象,也涵盖了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程度以及危害结果等多个方面。因此,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并立案追诉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

作为公民,我们在传播信息时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避免传播虚假信息,以免触犯法律。如果您或他人遇到了散布虚假诈骗信息的情况,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