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收养证明 撤销的程序-陈亮律师|法行宝
2026-05-19 婚姻家庭

骗取收养证明后,撤销收养登记的程序主要分为行政程序撤销和诉讼程序撤销两种途径。以下是对这两种程序的详细解析:

一、行政程序撤销(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

适用情形: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十二条,当收养关系当事人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时,该收养关系无效,可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

具体流程:

  1. 申请提交:

    • 收养关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相关单位需向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收养登记的书面申请。
    • 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养登记证以及能证明收养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证据材料等。例如,如果发现收养证明是通过伪造文件或虚假陈述获得的,那么这些伪造的文件或虚假陈述的记录就是重要的证据材料。
  2. 受理与审查:

    • 收养登记机关接收申请后,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重点审查收养登记过程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 调查方式通常包括查阅收养登记档案、询问当事人及相关证人等。
  3. 决定作出:

    • 经审查,若确认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情形,收养登记机关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撤销收养登记的决定。
  4. 收缴与公告:

    • 决定撤销后,收养登记机关将收缴收养登记证,并以适当方式公告该收养登记无效。公告期一般为30日,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二、诉讼程序撤销(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

适用情形: 虽然直接针对“骗取收养证明”的诉讼撤销情形可能不常见,但诉讼程序撤销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且在骗取收养证明导致收养关系实质违法或侵害他人权益时,也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当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时,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 若收养人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双方可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骗取收养证明的情境下,若涉及侵害他人权益或收养关系实质违法,诉讼程序可能如下:

  1. 准备材料并起诉:

    • 送养人或其他适格主体(如成年养子女、利害关系人)需准备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 起诉状应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即请求撤销收养登记)、事实与理由等。
    • 证据材料包括能证明收养证明是骗取的证据,如伪造的文件、虚假陈述的记录、相关证人的证言等。
  2. 立案受理: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
    • 法院将在7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将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的则裁定不予受理。
  3. 审理前准备:

    • 法院在立案后5日内发送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需在收到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 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4. 开庭审理:

    • 包括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双方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
  5. 判决:

    • 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若判决撤销收养登记,则该判决生效后收养关系即解除。

后续手续与注意事项

  • 无论通过哪种程序撤销收养登记,收养关系撤销后,均需办理户口迁移等相关后续手续,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生活秩序得到恢复。
  •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收养登记机关,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总结来说,骗取收养证明后,撤销收养登记的程序包括行政程序撤销和诉讼程序撤销两种。当事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合理选择,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和证据,以确保撤销过程的顺利进行。如果你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