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委托生产有何要求-黄科杰律师|法行宝
2026-05-19 侵权纠纷

药品委托生产是一个涉及多方面要求和严格监管的过程,旨在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以下是对药品委托生产要求的详细解答:

一、规范委托生产资料申报

  1. 严格许可材料申报: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应当按照相关公告(如《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7号))的要求,提出委托生产的申请,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加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 持有人需按照国家药监局的相关公告(如第132号公告)要求,配备足够数量且资质符合法规要求的关键岗位人员,特别是当委托生产无菌药品、中药注射液、多组分生化药时,要确保药物警戒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符合要求。
  3. 细化风险评估报告:

    • 持有人应结合药品委托生产品种、共线生产等情况,对受托方的受托生产条件、人员技术水平、质量管理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并出具详细的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应实事求是,避免抄袭造假,确保个性突出。

二、明确委托受托双方责任

  1. 签订委托生产协议和质量协议:

    • 持有人应按照国家药监局的相关公告和指南(如《药品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指南(2020年版)》)要求,与受托方签订委托生产协议和质量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出现受托方承担持有人法律责任的问题。
  2. 监督受托方履行义务:

    • 持有人应监督受托生产企业按照协议约定的义务进行生产,确保双方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衔接,共同保障药品质量。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 遵守相关法规:

    • 持有人应按照《药品管理法》、GMP等相关法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的合规性。
  2. 定期自查与整改:

    • 持有人应定期对企业人员在职在岗情况、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委托生产的管理情况、产品留样、购买商业保险等内容进行自查,并积极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全面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强化委托生产质量管理

  1. 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 持有人应建立覆盖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树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理念。
  2. 完善管理措施:

    • 持有人应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年度报告、药物警戒、药品追溯等制度,严格开展物料供应商评估、变更控制、上市放行、委托检验、共线生产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委托生产情况回顾分析和自检或内审。
  3. 加强受托生产企业质量管理:

    • 持有人应正确评估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与之签订质量协议和委托生产协议,并定期现场审核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4. 强化重点品种质量管理:

    • 对于委托生产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药等重点品种,持有人应提交相关研究资料、GMP现场审核报告和检验能力评估报告等,并加强对主要原料及供应商、入驻指导和监督、抽样检验等工作的管理。

五、规范不良信用管理与建立责任赔偿制度

  1. 规范不良信用管理:

    • 若受托生产企业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持有人应如实报告,并提交对受托生产企业GMP符合情况的现场审核报告、对受托生产企业检验能力的评估报告以及对受托生产企业前期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情况的评估报告。
  2. 建立责任赔偿制度:

    • 持有人应建立健全责任赔偿制度,确保具备符合法律要求的责任赔偿能力,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药品质量问题或法律纠纷。

综上所述,药品委托生产要求持有人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范委托生产资料申报,明确委托受托双方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委托生产质量管理,并规范不良信用管理与建立责任赔偿制度。这些要求旨在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