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章辉亮律师|法行宝
2026-05-19 刑事辩护

诬告陷害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八条,具体标准如下:

  1.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且情节严重的
    根据司法解释,”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以下情形:

    • 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如诬告他人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重罪;
    • 诬告陷害手段恶劣,如利用网络、媒体等公开传播诬告内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 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如导致他人被错误刑事拘留、逮捕或提起公诉;
    • 被诬告人因诬告遭受精神损害、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
  2. 诬告陷害行为导致他人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的
    即使诬告者未直接达到”情节严重”标准,但若其行为实际导致他人被错误立案、采取强制措施或进入审判程序,亦构成立案追诉条件。例如:

    • 他人因诬告被刑事拘留超过法定期限;
    • 他人因诬告被逮捕后无罪释放;
    • 他人因诬告被提起公诉后被判决无罪。
  3. 其他特殊情形

    • 诬告陷害多人或多次实施诬告行为;
    • 诬告陷害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社会不稳定因素;
    • 诬告陷害行为伴随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敲诈勒索、贿赂司法人员等)。

补充说明:

  • 诬告陷害罪的成立需满足”主观故意”要件,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捏造的是虚假事实,且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若因过失或认识错误导致误告,不构成此罪。
  • 若诬告行为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但造成他人名誉损害或经济损失,可能构成《民法典》中的名誉权侵权或《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诽谤行为,需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建议:
若您或他人涉及诬告陷害相关纠纷,建议立即收集证据(如诬告内容、传播记录、司法机关处理结果等),并向我详细描述事件经过,以便进一步分析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