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工伤鉴定要带哪些材料-吕良勇律师|法行宝
2026-05-19 劳动纠纷

进行非法用工工伤鉴定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材料:

    • 工伤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确认身份信息。
    • 若工伤职工已死亡,需提供其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与工伤职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等。
  2.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尽管非法用工,但仍需证明存在用工关系):

    •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显示用工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工资的情况。
    • 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由用工单位发放给工伤职工。
    • 招工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记录工伤职工被用工单位招用的过程。
    •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如果有其他劳动者能够证明工伤职工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用工关系。
  3. 医疗证明材料:

    •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用于证明工伤职工的伤情或职业病情况。
    • 医疗费用发票、病历、检查报告等医疗资料,显示工伤职工的治疗过程和费用支出。
  4. 其他相关材料:

    • 如果工伤职工在事故中死亡,需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 如果工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需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 如果工伤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非法用工单位必须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
  • 在进行工伤鉴定时,尽管用工关系非法,但仍需尽可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用工关系的存在以及工伤事实的发生。
  • 如果用工单位不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