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不给高温补贴违法吗-王炀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劳动纠纷

用工单位不给高温补贴,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违法的。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与发放条件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具体来说,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时,必须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这是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克扣。

违法后果

如果用工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将面临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限期支付、加付赔偿金等处罚。由于高温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因此不按时足额支付将构成违法。

劳动者维权途径

如果你作为劳动者发现用工单位未发放高温补贴,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内部协商:

    • 首先,你可以尝试与用工单位进行协商,要求补发高温补贴。在协商过程中,你可以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说明用工单位应尽的义务和你的合法权益。
  2. 行政投诉:

    • 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你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环境证据(如工作现场高温环境的照片或视频)、沟通记录等,以证明用工单位未发放高温补贴的事实。
    • 你可以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进行线上举报,或者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进行投诉举报。
    • 你也可以直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的办公地点进行现场举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 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行政投诉未能解决问题,你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你需要准备劳动仲裁申请书,明确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要求用工单位支付高温补贴的具体金额)、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在规定时间内立案受理,并向双方发送开庭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在仲裁庭审中,你要如实陈述事实,回答仲裁员的提问,对用工单位提出的抗辩理由进行合理反驳。

特殊情况说明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当地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发放高温补贴,或者你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不符合享受高温补贴的标准(如室内办公且工作环境温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那么用工单位不发放可能就不属于违法行为。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且需要具体分析当地政策和你的实际工作环境。

总结与建议:

用工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未发放高温补贴是违法的,且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我建议用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高温天气下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护和补贴。同时,作为劳动者,你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遭遇违法行为时,应勇敢站出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