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这是一个涉及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体系构建的重要政策。以下是我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整理出的一个清晰、详细且有深度的解答:
一、总体要求与指导思想
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旨在提升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营能力,促进法治政府、法治企业建设。这一制度的实施,应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政治方向正确,同时遵循分类规范实施、统筹推进的原则。
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机制:
-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应积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法律事务的多少,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设置法律顾问。
- 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可以集体名义为同级党委、政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 乡镇党委和政府可以单独或联合聘请法律顾问。
职责范围:
- 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 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 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
- 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 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 所在党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外聘条件与遴选:
- 外聘法律顾问应具备高政治素质、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一般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遴选,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限和双方权利义务,并发放聘书。
权利与义务:
- 权利包括提出法律意见、获得相关信息资料、获得工作报酬和待遇等。
- 义务包括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牟利、不得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等。
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机制:
- 市县区所属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应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 国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需要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或配备、聘请法律顾问。大中型企业应设立总法律顾问。
职责范围:
- 参与企业章程、董事会运行规则的制定。
- 对企业重要经营决策、规章制度、合同进行法律审核。
- 为特定市场经济活动出具专业意见。
- 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上市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 组织处理诉讼、仲裁案件。
- 所在企业规定的其他职责。
监督与责任:
-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对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负有监督职责。
-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意见,督促整改。明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不警示、不制止的,承担相应责任。
四、管理体制与组织保障
管理体制:
- 县(市、区)、乡镇党委和政府配备的法律顾问人员名单需报上一级党委办公室、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 各级党委办公室和政府法制机构加强对下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配备法律顾问情况的监督检查。
组织保障:
-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机制。
- 市县(区)党委工作部门成立法律顾问团为多部门开展法律服务的,法律顾问团办公室职责由党委办公室承担。
- 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分类施策,完成所属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五、实施与配套办法
-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按照本实施方案制定配套办法,确保法律顾问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行。
综上所述,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是提升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健全法律顾问体系,明确职责范围、外聘条件与遴选方式、权利与义务等,可以确保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营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加强管理体制与组织保障,确保法律顾问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