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的起刑点-许昕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刑事辩护

敲诈勒索罪的起刑点主要与敲诈勒索的数额以及行为次数相关,具体标准如下:

一、数额标准及其对应的刑罚

  1. 数额较大: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的,通常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不过,具体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北京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上海也有类似的具体数额规定。
    • 对应的刑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数额巨大:

    • 当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时,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 对应的刑罚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

    • 若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高达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则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 对应的刑罚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多次敲诈勒索”是指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这也将作为定罪量刑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即使每次敲诈勒索的数额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只要在二年内累计实施了三次以上的敲诈勒索行为,同样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并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三、特殊情形下降低起刑点金额标准的情形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敲诈勒索的金额未达到上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可能构成犯罪,具体包括:

  • 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 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 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进行敲诈勒索的;
  • 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进行敲诈勒索的;
  • 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 利用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进行敲诈勒索的;
  •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这些特殊情形下,“数额较大”的标准可按照原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来确定。

四、实际案例与法律建议

实际案例: 假设某人在一年内多次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每次金额均未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但累计次数超过三次,那么该人仍然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并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建议:

  • 对于涉嫌敲诈勒索的行为人,应尽快停止违法行为,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 对于受害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财物或利益。

综上所述,敲诈勒索罪的起刑点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敲诈勒索的数额、行为次数以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如果你有任何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