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告知书本质上是告知双方在申请离婚登记后需经过冷静期,并明确冷静期相关事项的书面文件,一般可按以下要点来写,同时附上一份示例供你参考:
撰写要点
示例
离婚冷静告知书
男方:[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男方身份证号码] 女方:[女方姓名],身份证号:[女方身份证号码]
你们于[申请离婚登记日期]向本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现将离婚冷静期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冷静期时长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你们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即从[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二、冷静期权利与义务
(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等材料,于[办公时间]到本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本机关将依法撤销原离婚登记申请,你们的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二)行为规范
在冷静期内,双方均应保持理性和克制,尊重对方的人格和权益,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破坏夫妻感情、损害对方身心健康的行为,也不得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或实施其他可能影响离婚后果的行为。
三、冷静期届满后的处理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即从[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双方应当亲自到本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在该期限内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你们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特此告知。
[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盖章)
[告知日期]
如果在撰写或理解离婚冷静告知书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者有其他与离婚相关的法律问题,如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