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放假期间有工资吗-孙滔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劳动纠纷

过年放假期间是否有工资,需分情况讨论:

  1. 法定休假日(春节初一至初三)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春节的初一、初二、初三属于法定休假日。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若安排劳动者工作,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费;若未安排工作,用人单位仍需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全额工资。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

  2. 休息日(春节其他假期)
    春节假期中,除法定休假日外的其他天数(如除夕、初四至初六)通常属于休息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休息日期间用人单位若未安排工作,无需额外支付工资;但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补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若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补休,则无需支付加班费。

  3. 特殊情况(如调休、值班)

    • 若春节假期包含调休的周末(如将前后周末调入春节假期),调休的休息日按上述休息日规则处理。
    • 若劳动者被安排值班(非正常工作),需区分值班性质:若值班属于本职工作延伸(如保安、客服),通常按加班处理;若仅为临时性任务(如节日巡查),可能按单位规章制度支付值班津贴,但津贴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建议:

  • 劳动者可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或加班费,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应提前明确假期安排及工资支付规则,避免纠纷;若需劳动者加班,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示例说明:
假设劳动者月工资为6000元,日工资为6000÷21.75≈276元。

  • 若春节初一至初三加班,每日加班费为276×3=828元;
  • 若初四至初六加班且未补休,每日加班费为276×2=552元。

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