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惩戒办法-李嘉梵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刑事辩护

关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的全面解析

一、结论前置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通过金融、电信网络、信用等多方面的惩戒措施,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旨在保护公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二、惩戒对象

根据该办法,惩戒对象主要包括两类:

  1. 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或相关联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这类人员因直接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或为其提供帮助,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成为惩戒的重点对象。

  2. 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具有特定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这类对象可能并未直接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但因其行为(如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便利或支持,因此也被纳入惩戒范围。

三、惩戒措施

惩戒措施涵盖了金融、电信网络、信用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1. 金融惩戒:

    • 限制银行账户非柜面出金功能: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对惩戒对象的账户采取暂停非柜面业务的措施,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渠道的转账、支付等操作均无法进行,仅保留基本生活保障的款项除外。
    • 停止支付账户业务:惩戒对象名下的支付账户业务将被停止,但允许余额向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 暂停新开立支付账户:在一定期限内(如2年或3年),惩戒对象不得新开立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严重影响其金融活动。
  2. 电信网络惩戒:

    • 限制通信功能: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将限制惩戒对象名下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等功能以及过户等业务。
    • 限制互联网账号功能:对于惩戒对象名下注册的存在涉诈风险的互联网账号,将限制其功能及业务,并禁止为其开立新的相关账号。
  3. 信用惩戒:

    • 纳入失信主体名单:将惩戒对象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
    • 影响信用评级:惩戒对象的信息将被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其信用评级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信贷、租房、求职等方面。

四、惩戒期限与申诉机制

  1. 惩戒期限:根据惩戒对象的违法情节和性质,实施不同期限的惩戒措施。如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3年的惩戒期限;经公安机关认定的,适用2年的惩戒期限。

  2. 申诉与解除:惩戒对象对惩戒认定有异议或惩戒措施到期未解除的,可以向作出认定的公安机关申诉。公安机关将进行核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核查结果。对于原惩戒认定确有错误的,将及时解除惩戒措施。

五、法律责任

  1. 民事责任:若因电信网络诈骗或关联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相关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 刑事责任:若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进行惩处,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

六、实际案例与法律建议

实际案例:

假设张某因非法买卖银行账户被公安机关认定,并被纳入惩戒对象名单。张某因此无法新开立银行账户,其名下的银行账户也被限制非柜面出金功能。同时,张某的信用评级也受到影响,无法申请贷款或信用卡。

法律建议:

  1. 增强法律意识:广大公众应增强法律意识,切勿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或关联违法行为,以免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谴责。

  2. 保护个人信息:注意保护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电信网络诈骗。

  3. 及时申诉:若对惩戒认定有异议或惩戒措施到期未解除,应及时向作出认定的公安机关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为李嘉梵律师,我专注于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公司犯罪领域,如果你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惩戒办法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