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书复核怎么办-周学广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交通事故

如果您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并希望申请复核,以下是一个清晰、详细且具有深度的解答流程:

一、复核申请的时限

您需要在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12123发送的互联网快处事故认定短信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请务必注意这个时限,因为逾期提交的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复核申请的地点和联系方式

复核申请的地点取决于事故发生的地区:

  1. 海口地区:您需要前往海口市秀英区金集路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院内进行申请,联系电话是0898-66972086。

  2. 三亚地区:您应前往三亚市凤凰路156号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楼事故复核小组进行申请,联系电话是0898-88757536。

  3. 其他地区:对于发生在海南其他地区的事故,您需要前往海口市琼山区林村路10号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事故复核窗口进行申请,联系电话是0898-68835010。

请确保在工作时间前往申请,以避免不必要的等待。

三、复核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在申请复核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需载明您的基本信息、诉求、申请理由,并亲笔签名及注明申请日期。

  2.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或者提供12123发送的互联网快处事故认定短信截图。

  3.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验证您的身份。

  4. 特殊情况证明:如果当事人死亡或受伤等原因无法自行申请,需要提交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关系证明或户口本等材料。

  5. 电子证据:如有需要,可刻录光盘一并提交。

四、复核审查的内容和结论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以及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结论可能分为维持原认定或责令重新调查、认定两种。

五、对复核结论的处理

  1. 如果对复核结论无异议:您可以就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向办案单位共同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 如果对复核结论有异议:由于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您可以直接就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提交依据请求法院对事故认定书证明力进行审查。

六、其他注意事项

  • 请确保在复核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相关通知。
  • 复核期间不影响已放行的事故车辆维修,事故各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
  • 如果作出撤销决定的复核案件,原办案单位会在规定期限内重新认定,并通知您领取新的事故认定书。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清晰地了解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的流程和要求。如果您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相关的交警部门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