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售卖假药怎么处罚-唐雪榕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侵权纠纷

未经许可售卖假药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具体处罚依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以下从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个角度详细说明:

  1.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若违法情节较轻(如首次违法、未造成严重后果等),可能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药品和违法生产经营工具、设备等物品,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2. 刑事处罚
    若售卖假药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将面临刑事追责:

    • 基本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加重情节: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特别严重情节: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键点说明:

  • 假药认定:根据《药品管理法》,假药包括“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等情形,无需以“实际危害结果”为构成要件,只要实施售卖行为即可能触犯刑法。
  • 行政与刑事衔接:若售卖假药行为同时违反行政法规和刑法,行政机关会先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可并行(如罚款与罚金并存,但罚款可折抵罚金)。

建议:若您或他人涉及此类问题,需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配合调查,并尽快委托律师分析证据、争取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件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