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通知书通知公诉方时,需明确包含以下核心要素,并按照规范格式撰写:
文书标题与编号
标题应写明“XX人民法院开庭通知书”,编号需包含法院代字、案件类型代字、年度、序号(如“(2023)京01刑初123号”),确保文书唯一性。
受送达人信息
需准确写明公诉方名称(如“XX人民检察院”)、地址及联系方式,若涉及具体承办人,应注明姓名及职务(如“公诉科检察官XXX”)。
案件基本信息
开庭时间与地点
注意事项与权利义务
法院签章与日期
文书需加盖法院公章,并由审判人员或书记员签名,注明成文日期。
示例模板:
XX人民法院
开庭通知书
(2023)京01刑初123号
XX人民检察院:
本院定于2023年XX月XX日XX时XX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XXX故意伤害罪一案。
请贵院指派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并携带以下材料:
1. 起诉书副本X份;
2. 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X套;
3. 其他相关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X条规定,公诉人未按期出庭的,本院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XX人民法院(公章)
审判人员/书记员:XXX
2023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如有具体案件需进一步审核文书内容,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