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涉及安全生产的16宗罪及释义-肖中城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刑事辩护

在刑法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犯罪主要有以下16种,以下是对这些罪名及其释义的详细归纳:

  1. 重大责任事故罪:

    • 释义: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2.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 释义: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3.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 释义: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4.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 释义: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
  5. 危险物品肇事罪:

    • 释义: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6.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 释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7.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 释义: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8. 消防责任事故罪:

    • 释义: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9.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 释义: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10.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涉及安全生产环节):

    • 释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若这些行为发生在安全生产领域,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安全事故。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11.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涉及安全生产环节):

    • 释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样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此条为对第一款的补充,专门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
  12.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涉及安全生产管理):

    • 释义: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行为,若这些行为导致枪支流入非法渠道,可能间接影响安全生产。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13.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涉及安全生产管理):

    • 释义: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单位或者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若枪支被用于非法活动,可能危及安全生产。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
  14. 丢失枪支不报罪(涉及安全生产管理):

    • 释义: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若枪支被不法分子获取并用于破坏活动,可能影响安全生产。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15.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涉及安全生产环境):

    • 释义: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行为,若这些行为发生在安全生产场所或附近,可能直接威胁到安全生产。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16. 妨害安全驾驶罪(虽不直接属于传统安全生产领域,但影响公共安全及生产环境):

    • 释义: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或者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若这些行为发生在用于生产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将直接影响生产安全。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在处理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时,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 准确认定犯罪构成:要仔细分析案件事实,准确认定是否构成上述罪名,以及构成何种罪名。
  • 考虑量刑情节:在量刑时,要考虑犯罪的情节、后果、社会影响等因素,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等。
  • 注重预防与教育:在处理案件的同时,要注重对犯罪人的预防与教育,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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