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期药品没有收费怎么处罚-王保强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侵权纠纷

使用过期药品即使没有收费,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 行政处罚层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过期药品。即使未收费,只要实施了使用行为,即构成违法。监管部门可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采取以下措施:
  • 没收过期药品及违法所得(即使未收费,也可能没收药品);
  • 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货值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殊场景:若为医疗机构使用过期药品,除上述处罚外,还可能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面临警告、罚款等处罚;若为个人使用(如家庭自用),一般不直接处罚个人,但若将过期药品提供给他人使用,则可能被追责。

  1. 刑事责任层面
    若使用过期药品导致患者健康严重受损或死亡,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或第一百四十二条(妨害药品管理罪)。即使未收费,只要符合“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件,即可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2. 民事赔偿层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因使用过期药品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或药品提供者需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建议:

  • 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过期药品,避免进一步风险;
  • 若为医疗机构或药品经营企业,需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
  • 若已造成损害,建议与受害方协商赔偿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有具体场景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